2019/05/24 【比賽徵件】9/29更新公告 2019美術學院第七屆王陳靜文藝術創作獎實施辦法公告

9/29 22:30公告

因應米塔颱風影響,依據人事行政總處公告新北市9/30停班停課

故收件日延後一天,請於10/1(二)17:00前交件,逾時不收,請把握時間。

 

 

書畫系僅收【彩墨類】、【書法類】

收件時間與地點:
時間:於2019年9月23日(一)至2019年9月30日(一)每日17:00時前繳交書畫系辦公室林佳穎助教,不得提早交件,逾時不受理報名。

繳交資料:
1.報名表【紙本】

2.【電子檔光碟-需含報名表電子檔、作品圖檔
3.參賽作品1件

【比賽徵件】2019美術學院第七屆王陳靜文藝術創作獎實施辦法公告

一、宗旨:為鼓勵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美術學院學生致力創作研究追求卓越,特評選表現傑出創作而有具體優異成果者,頒發獎學金以玆表揚。
二、主辦單位:王陳靜文慈善基金會、國立臺灣藝術大學
三、承辦單位: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美術學院
三、協辦單位:美術學系、書畫藝術學系、雕塑學系、古蹟藝術修護學系
四、獎助對象: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美術學院各系所不分學制在籍學生
五、獎助名額金額與義務: 
(一)王陳靜文藝術創作獎共12名
【油畫類】2名,首獎5萬元,優選2萬元 小計7萬
【彩墨類】2名,首獎5萬元,優選2萬元 小計7萬
【雕塑類】2名,首獎5萬元,優選2萬元 小計7萬
【書法類】2名,首獎5萬元,優選2萬元 小計7萬
【水彩類】2名,首獎5萬元,優選2萬元 小計7萬
【版畫類】2名,首獎5萬元,優選2萬元 小計7萬 
二)得獎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除10%所得稅。
(三)入選之作品將在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展覽廳公開展覽,供校內全體師生與社會大眾欣賞暨學習觀摩之機會。得獎名單將於頒獎典禮後假美術學院網站公告之。
六、甄選內容與規範:
(一)參賽之作品分為:(1)油畫類(2)彩墨類(3)雕塑類(4)書法類(5)水彩類(6)版畫類,共6類,每人限參加一類。參賽者需繳交1件原作,作品均需裝裱並協助安置完成。
(二)作品尺寸:
(1)油畫類:50F以內,長邊不得超過122CM,寬邊不得超過92cm(不含裝裱)。
(2)彩墨類:長邊不得超過180CM,寬邊不得超過90cm(不含裝裱)。
(3)雕塑類:作品三邊總長度不得超過300CM,且單邊長度不得超過150CM,作品總重量不得超過100KG。
(4)書法類:長邊不得超過180CM,寬邊不得超過90cm(不含裝裱)
(5)水彩類:全開以內,長邊不得超過120cm,寬邊不得超過80cm(不含裝裱)。
(6)版畫類:全開以內,長邊不得超過120cm,寬邊不得超過80cm(不含裝裱),應於作品上簽署姓名、作品名及版次。
(三)收件時間與地點:
(1)時間:於2019年9月23日(一)至2019年9月30日(一)每日17:00時前繳交至各收件單位系辦公室,不得提早交件,逾時不受理報名。
(2)地點:依各媒材類別協辦系所公告之指定地點交件:【油畫類】、【水彩類】、【版畫類】請交件至美術學系辦公室;【彩墨類】、【書法類】請交件至書畫藝術學系辦公室;【雕塑類】請交件至雕塑學系辦公室。
(四)繳交資料如下:
(1)報名表【紙本】、【電子檔光碟】:請至美術學院暨各系(所)辦公室索取,或於美術學院官方網站逕行下載,交件時需多影印一份浮貼於參賽作品背面以利識別。另請將報名表及作品圖片燒錄光碟乙份一併繳交。
(2)作品圖片【電子檔】:圖檔尺寸不限,需拍攝作品正面全景1張與作品局部2張;立體作品需拍攝正面、側面與背面3個角度,拍攝設定務求最高品質拍攝,需力求清晰有焦點,每張圖檔檔案大小不得小於2MB;另拍攝時請將裝框之透明壓克力保護板卸下拍攝,排除作品反光問題,以利影像之完整清晰。
備註:
1、除參賽作品外,其他繳交資料一律不退還。
2、參賽者交件時由工作人員現場驗查,未備齊資料或填寫不完整者不予受理報名,報名資料是否符合規定由主辦單位認定之。。
3、作品送件時須「結構堅固」且「完全乾燥」,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報名。
4、繳交資料之電子檔請一併燒錄於同一張光碟內。
七、評審:由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美術學院各收件系所於2019年10月1日(二)至10月11日(五)內辦理評審工作,評定「得獎」與「入選」,未獲入選之參賽作品將由收件單位先行退件。
八、頒獎:2019年10月17日(四)12:30 (暫定)。
九、展覽:
(一)佈展:
1、日期為2019年10月14日(一)至10月15日(二)10:00至17:00,由各收件單位於展場內依主辦單位規劃之佈展區域內佈置。
2、作品佈展方式如有不妥或結構危險等情形時,主辦單位得要求參賽者改善佈展形式,如有不配合者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。
3、因整體展場考量,佈展形式與作品放置位置由主辦單位安排,並得視情況隨時調整,燈光數量與電源設置因考量電量負載及展場安全之考量,亦由主辦單位規範之,參展人不得有議。
4、參賽者如欲自行佈展,須於主辦單位規範時間結束前佈展完畢,作品放置於展場過程中需自負作品管理責任,主辦單位不代為佈展,亦不負作品保管責任。
(二)展期:2019年10月16日(三)至2019年10月24日(四)假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有章藝術博物館國際展覽廳展出。
(三)撤展:2019年10月25日(五)09:00至16:00由主辦單位與各收件單位自行派員撤展。
十、參賽細則:
(一)參賽者須確保參賽作品為本人原創,若違反此條款,主辦單位保有取消得獎資格、追回獎學金等權利,法律相關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。
(二)參賽者之報名行為,視同賦予主辦單位限定於展覽及相關配合教學、研究、推廣等活動之無償使用許可,授權項目包括送件之各項文件、資料、圖檔、參展作品等進行展示、攝影、翻譯、出版品之製作及宣傳等。
(三)凡報名參賽者,視為同意遵循本辦法。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主辦單位審議後修正公佈,並保有隨時修正活動內容之權力。
十一、退件
(一) 退件時間:2019年10月28日(一)至11月1日(五)起至各收件單位辦理退件程序並領取作品。
(二) 退件方式:
退件時間內逾期未辦理退件者,視同放棄作品之所有權利,屆時其作品將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,不得異議。
十二、聯絡通訊:
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美術學院辦公室;TEL:(02)2272-2181轉2002劉名將秘書,FAX:(02)8969-7535。網址:http://www.ntua.edu.tw/~fac/;電子郵件信箱:men-gung@ntua.edu.tw

附件檔案:2019美術學院王陳靜文藝術創作獎簡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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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貼人:林佳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