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/07/30 【比賽徵件】108 年度第六屆艋舺龍山寺盃全國學生書法比賽辦法

【比賽徵件】108 年度第六屆艋舺龍山寺盃全國學生書法比賽辦法

一、目 的:為新世代文化植根,建立人文素養,鼓勵學生研習書法,認識傳統文化,進而融入生活,並建立艋舺龍山寺之推廣書法教育形象,

特舉辦第六屆艋舺龍山寺盃全國學生書法比賽。

二、主辦單位:財團法人台北市艋舺龍山寺

三、承辦單位:中華民國書學會

四、協辦單位:新北市淨心書會、淡江大學書法研究室、各大書法團體等。

五、參賽分組:比賽分組如下所示(各組均含中華民國各級公、私立學校之應屆學生,歷屆各組特優得獎者不得再報名該組比賽)。

(一)國小中低年級組(小學四年級以下)

(二)國小高年級組(小學五、六年級)

(三)國中組

(四)高中組(含高職及五專前三年)

(五)大學組(中華民國各大專校院學生, 為鼓勵在學青年學生, 限30 歲以下學生參加)

六、比賽程序:

參加要點:各組比賽分「初選」、「決賽」兩階段舉行。

(一) 初選:各組參賽者,先提供自書直式作品乙件,依下述辦法參加初選。初選作品由初審委員選出各組若干名入選者參加現

場決賽。(得視參加人數比例酌予增減)

初選收件:108 年8 月10 日截止,郵戳為憑。請將規定作品附填報名表,並於信封註明參加第六屆艋舺龍山寺盃全國學生書法

比賽及組別,郵寄「220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二段242 號5 樓 財團法人艋舺龍山寺板橋文化廣場」,日期以郵戳為憑,

逾期不予受理。 聯絡電話:02-82520103 分機516 艋舺龍山寺板橋文化廣場。02-25585236 中華民國書學會。

(二) 決賽:入選決賽者於指定日期在艋舺龍山寺板橋文化廣場參加現場書寫,入選決賽者將公布於相關網站並另以專函通知。

決賽評審:由主辦單位邀請評審委員召開決賽評審會議,就決賽現場書寫之作品進行評審。

七、比賽辦法:

(一)初選:

1.參加初選作品:國小組(含中低年級組與高年級組)以四開宣紙(約67X34 公分)書寫,國中組、高中組與大學組以對

開宣紙(約135X34 公分),字數需在16 字至40 字之間,不須裝裱,作品內容不限(不違反善良風俗、不涉及政治,

以古今詩詞為主),自擇章句書寫成作品。

2.每人限參加一組,以一件作品為原則,不得重複送件。(重複送件者取消參賽資格)

3.參加初選作品不需裱褙,限以直幅書寫,不限書體,需落款署名,用印與否請自行決定。

4.參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或修改,如經查獲或評審認為不實,得取消參賽資格。

5.請盡可能以掛號郵寄,以免遺失,務必詳填報名表,貼妥於作品背面右下角。

(二)決賽:

1.入圍決賽名單將於決賽日期前二週(9 月14 日),公佈於龍山寺板橋文化廣場及中華民國書學會網站,再以專函通知。

(未獲入圍參加決賽者,不再通知,亦不退回作品)

2.預定108 年9 月29 日於艋舺龍山寺板橋文化廣場舉行決賽,比賽主題於比賽當天公佈。其相關規定於寄發決賽通知

時說明。

3.決賽時用紙由主辦單位供應兩張,其餘書寫用具(含墊布)請參賽者自備。

4.決賽後立即進行決賽評審,並於當日舉行頒獎。

 

附件檔案: 108年度第六屆艋舺龍山寺盃 簡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