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/05/31 【比賽徵件】「2020基隆美展」徵件

【比賽徵件】「2020基隆美展」徵件

 

一、參賽資格:

 

(一)中華民國國籍之藝術創作者,均得以個人方式參賽。

 

(二)參賽作品須為107年以後(含107年)之創作,作品不曾參加任何競賽得獎者(參加本展覽及他種競賽並同時獲 獎者(含入選),視同不符參賽資格)。

 

(三)不限參賽類別,每人每類以提報一件參賽作品為限,跨類參賽限報2類,但同一件品不得同時跨類別參賽。

 

(四)作品有抄襲、重作、臨摹、代為題字、冒名頂替或違反本簡章規定之情事者,除自負法律責任外,主辦單位得逕取消資格,三年內不得參賽。已發給之獎金、獎

 

     狀、專輯予以收回。

 

二、徵件類別:(一)東方媒材(含水墨、膠彩、書法、篆刻)、(二)西方媒材(含水彩、油畫、複合媒材)、(三)攝影與新媒體藝術。

 

三、收件時間:109年7月6日起至109年7月27日

 

四、獎勵:

 

(一)各類錄取名次如下:(各獎項獎金包含所得稅)

 

「基隆獎」:1名,頒發獎金新台幣10萬元(須扣繳10% 稅金)、獎狀及作品專輯3冊。

 

「優  選」:2名,頒發獎金新台幣5萬元(須扣繳10%稅金)、獎狀及作品專輯3冊。

 

「佳  作」:5名,頒發獎金新台幣1萬元正、獎狀及作品專輯3冊。

 

「入  選」:若干名,頒發獎狀及作品專輯3冊。

 

(二)各獎項如未達一定水準得從缺。

 

【註】詳情及送件表格請點選附加檔案下載使用,洽詢電話:(02)2422-4170#319視覺藝術科(張小姐)。

 

附件檔案:

參考連結:https://www.klccab.gov.tw/NewsAndAnnouncement/Details/6e93c184-6fb6-4227-819b-bbdca3f0abc9?type=7&Page=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