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/02/21 【系所公告】書畫系109年師生美展初審通過名單公告

 【複審】送件須知請詳閱:


        1.通過初審者,在公告時間內裝裱完成後於指定時間送件,送件時請先填妥複審送件表
        2.作品交件時,皆須有塑膠套或氣泡布包裝好。
        3.橫式作品必須裝框或裱板,務必有可以吊掛之掛勾,並加保護膜或壓克力(不得使用玻璃,未裝壓克力或保護膜者,如作品於美展期間有任何污損者,自行負責)。
        4.直式作品可裱成立軸。裝框或裱板者規定同橫式作品規定。
        5.未裝裱或無扣環無法吊掛展出者及托底、手卷、鏡片、冊頁作品不予收件。
        6.參賽作品未達複審評審標準時,經該類評審決議得予列為未入名次或入選。
        7.複審交件時間:
109年3月2日(一)下午5:00至晚上8:00止,地點:美術書畫大樓B1,嚴守時程,逾時不收。

        8.送件者請自行填妥並貼好送件表三聯單,聯屏須每屏都黏貼一張,並註明-1-2-3…,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影印(或至系辦外抽屜領取),收件當天現場不再備有空白單及紙膠帶等文具。請務必填妥送件表、黏貼後才可交件,否則不受理收件。


八、凡不符合展覽場所規定時,取消該件作品展出。
九、參與競賽作品不得涉及抄襲、臨摹等情事,如經查證據確鑿,除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獎項外,並公告之。

因應武漢肺炎防疫措施:  
為配合繳交複審作品,所有師生美展工作人員自行準備口罩配戴並於集合時測量體溫,交件地點為美術大樓B1,為開放式空間,故繳交複審作品之同學依身體狀況自行衡量是否戴口罩,當天若有身體不適者,可於收件時間內委託同學繳交複審作品。

複審活動時程:

複審交件時間: 3月2日(一) 下午5:00至晚上8:00止,地點:美術書畫大樓B1,嚴守時程,逾時不收。
繪畫類評審時間: 3月4日(三)下午13:00起。 得獎作品佈展:3月7日(六)上午9:00起。
書篆類評審時間: 3月5日(四)下午13:00起。 得獎作品撤展:3月14日(六)下午13:00起。
展  出  時  間: 3月8日(日)09:00至3月14日(六)12:00止 得獎作品拍攝:3月6日(五)上午9:00起。

 頒  獎  時  間: 

3月12日(四)下午13:00美術書畫大樓B1 退     件:3月14日(六)~3月22日(日)逾期未領,由系辦作廢處理

十二、獎勵:
(一) 各類第一名獎金2萬元、頒發獎狀乙紙。
(二) 各類第二名獎金1萬6千元、頒發獎狀乙紙。
(三) 各類第三名獎金1萬2千元、頒發獎狀乙紙。
(四) 各類佳作若干名,每名獎金5千元、頒發獎狀乙紙。
(五) 各類入選若干名,每名頒發獎狀乙紙。
十三、退件:作品須於規定時間內領回,逾期視同作廢,不負保管之責,不得異議。
十四、會場佈置、收場、看守會場,依例由日間部、進學部全體學生負責,並由學會班負責策劃指導。
十五、參加學生對於參展作品之審查陳列等不得有任何異議。
十六、所有入選作品主辦單位具有研究、攝影、出版、宣傳及展覽等權利。
十七、大學部學生作品兩項缺交者,扣水墨及書法篆刻學期總成績各5分;一項缺交者,扣水墨或書法篆刻學期總成績5分,送交各任課教師處理。
十八、因經費有限,如展出作品有保險之需要,請作者自行保險。
十九、凡送件參賽者,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。
二十、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
初審通過名單:

 

水墨類初審通過名單.pdf

書法類初審通過名單.pdf

篆刻類初審通過名單.pdf


下載複審送件表:
【複審】送件表.docx
(電腦下載填寫)


 

 

附件檔案:109年師生美展防疫管制計畫.pdf

參考連結:

張貼人:林佳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