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知藝博館公告】有章藝術博物館110學年度第1學期展場申請公告
申請前請務必詳閱本館「展覽場地使用管理要點」,並依本公告說明辦理。為因應展場數量及檔期安排,除特殊狀況外,一律採【線上系統】申請,受理類型及相關原則如下:
【使用對象】
國際展覽廳(教研1F) |
僅提供各單位辦理之國際、專案展覽及教師展覽申請。 |
大漢藝廊(教研B1) |
提供本校各單位及學生展覽申請。 |
大觀藝廊(教研B2-1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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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善美藝廊(教研B2-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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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藝廊(影音1F) |
【受理展覽類型優先順序】
1. 展覽申請以「各院系所主辦展覽」、「各系畢業展」及「各系所研究生畢業展」為優先。
2. 各單位、系所主辦之重要國際/交流合作展覽請先登錄校內大期程。
【受理/收件時間】自2021年4月12日起,至5月7日止。
【檔期排定公告】
本次開放2021年9月起至2022年1月止各展場檔期申請。
暫訂於2020年5月中後旬,將會公告排定之確切檔期時間,
若有剩餘檔期則再開放第二階段申請。
【其他注意事項 】
1.因本館展場數量及檔期有限,為使各位申請者皆有檔期可用,以個人為單位之申請者,至多申請一個展場為限 ,各案經本館受理後,若有衝突之檔期,本館將依各檔期志願事先協調、審查。
2.志願序為重要審核依據,切勿任意填寫時間與展場。
3. 檔期尚未確立前,本館保有調度、取消檔期之權利,請各申請人 (單位 )配合 。
4.「展覽計畫書及其他附件展覽計畫書及其他附件」需至少有:展覽名稱、展覽論述、展覽規劃等相關資訊,草率書寫者將不予受理。
5. 線上申請系統 (e化流程) 網址:https://jatoflow.ntua.edu.tw/msgm/
網站僅支援IE瀏覽器,建議使用IE瀏覽器避免系統問題。
▶聯絡人:有章藝術博物館,分機2454。
▶相關流程及說明詳見連結相關流程及說明詳見連結: 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drive/u/1/folders/1rU6r__NDSKKsgHnlK1enAQb1B_l7tQQP
附件檔案:
110-1-3_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博物館展覽場地使用管理要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