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/09/11 【獎學金公告】107學年度第二學期研究生成績優異獎學金申請公告(新增博士研究生申請)

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美術學院書畫藝術學系

研究生成績優異獎學金辦法

96年10月22日系務會議訂定

97年9月18日97學年第一次系務會議修訂

 

一、本辦法依據本校「學生獎助學金管理辦法第四條之成績優異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
二、目    的:為獎勵學業成績優異之同學發給獎學金。

三、對    象:碩博士班學生(不含在職碩士班)。

四、選拔時間:於每學期辦理一次,頒發獎學金5,000元。

五、選拔原則:

(1)學術著作、展演創作發表與學術研討會活動之參與。(20%)

(2)學業成績表現。(70%)

(3)系、所務活動参與及其他特殊貢獻。(10%)

(4)學習及生活行為有重大嚴重者,不列入參酌。

 

※本次申請學期為「107學年度第二學期」。
※學輔中心通知:申請對象以書畫藝術碩士班、造形藝術碩士班研究生各一名(皆不含碩士在職專班)、書畫藝術博士班一名,各頒發獎學金新臺幣5000元整及獎狀乙紙。
請詳見附件檔案,欲申請之研究生請於108/09/25(三)前將選拔評分表及107-2成績單繳交至系辦公室(佳穎處)

由系辦統計後通知最高分者,再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學生本人存摺封面影本。

 

附件檔案:研究生成績優異辦法及選拔評分表.doc

參考連結:

張貼人:林佳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