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/11/06 【比賽徵件】2022 高雄獎 徵件開跑

【比賽徵件】2022 高雄獎 徵件開跑

 

參賽資格為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在台居留簽證之個人或團體;以團體參賽者,其成 員須有三分之一以上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在台居留簽證。

參賽類項分為五大類,請自行選擇乙類項參賽,不得重複參賽。

 

初審送件

一、請提送 2019 1 1 日以後完成之創作,參賽作品以完整單件計畫為主,該 計畫倘由數項物件組合,稱為一(組)件。

二、請自行選定類項,以數位檔案(jpg 檔)上傳至線上報名網站。每件作品可上 傳 3 張圖檔,每張圖檔限 3-10MB。平面作品需有 1 張全貌及 2 張局部畫面, 立體或空間作品需有 3 張不同角度或局部圖檔,動態影音作品需有 3 張截圖 (可另將高解析圖檔上傳雲端硬碟,並提供網址,以利評審),展示示意圖可 上傳 3 張,上傳圖檔共計以 9 張為限。

三、動態影音作品請透過 Vimeo/YouTube 等網路空間,將連結登錄至報名網站 中,或上傳雲端硬碟,並提供網址,以利下載。影音作品請分別呈現,第 1 段為空間、裝置示意,以 1 分鐘為限;第 2 段為完整作品。

四、參賽者需撰寫創作理念(1000 字以內),並檢附所需設備、技術與空間範圍說 明,展示說明可以文字或圖像,以 pdf 檔案格式上傳。

五、預訂於 2021 12 31 日前公布初審入選名單,未入選者不另行通知。

六、版次性之藝術創作(如版畫、雕塑、新媒體、科技藝術等),不因修改或局部 調整而為不同作品,不得重覆參賽。

七、參賽者應自行取得創作中所使用之相關音樂、影像等著作同意授權,如有版 權爭議,由參賽者負責。

 

有下列情形者,不得參賽,違反者取消其參賽資格,並於 5 年內不得參加本獎項;已 獲獎者,取消其獲獎資格,追繳所獲獎座、獎牌、獎狀、獎金,並賠償相關費用。

一、臨摹、抄襲他人作品、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。

二、送審作品曾於國內公開競賽中獲得獎項。

三、作品所有權非屬參賽者本人者。

四、不願參與展出者。

五、違反本簡章規定者。

 

其他事項:

1. 參賽作品尺寸限制:平面作品所佔空間長度不超過 8 公尺,空間作品不超過 6 x 6 m 10 坪)。

2. 本徵件比賽不再匿名參賽,複審日期為 2022 1 2021 日,參賽者可於複審第 1 天(1 20 日)上午 10:30-12:00、下午 2:00-4:00 分二梯次進行創作理念解說, 並與評審委員進行對話;若無法參與,不影響其參賽權利與評審結果。

3. 本屆參賽作品,提前提供給所有類項的初審與複審評審委員參考。

 

 

附件檔案:2022高雄獎

參考連結:http://awards.kmfa.gov.tw/ui/home.ph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