書畫藝術學系簡介
本校前身為「國立臺灣藝術專科學校」,「美術科」成立於西元1962年,分設國畫、西畫、雕塑3組。1994年本校改制為「國立臺灣藝術學院」,美術科更名為「美術學系」,包含國畫組及西畫組。2001年8月本校改名為「國立臺灣藝術大學」,成立「美術學院」, 2002年8月美術學系國畫組奉准設立「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美術學院書畫藝術學系」,承自國立臺灣藝術專科學校美術科國畫組長期發展而來,以前瞻性與宏觀辦學理念,朝獨特、民族、學術性、專業性、開創性、世界性、國際化方向繼續努力。
本系2002年8月招收日間大學部,2006年8月設立日間碩士班,與本校「*造形藝術研究所」中國書畫組完成系所合一。2007年8月設立在職碩士專班,2009年9月奉准設立博士班。
*本校「造形藝術研究所」於2000年8月奉准設立,共分5組:(日間)中國書畫組、西畫組、視覺傳達設計組、工藝設計組、雕塑組。2001年開辦碩士在職專班,共3組:(在職)中國書畫組、西畫組、視覺傳達設計組。2006年中國書畫組回歸書畫藝術學系,成立書畫藝術學系碩士班,系所合一。2009年造形藝術研究所併入書畫藝術學系改為造形藝術碩士班,2019年8月造形藝術碩士班移轉至美術學院(並於2021年8月停招)。
▲特色
一、本系師資皆為一時之選,學有專精,致力培養優秀創作與研究人才,在創作形式內容上兼具傳統與創新,加以本校
藝術學系完整,透過系際選修,與環境陶冶,可以培養多元化並富開創性之宏觀視野。
二、專業教學之課程安排與架構,依學生性向,依序漸進,紮實根基,中西融合、古今互參,豐富學養,奠定優異的創作基礎。
三、關懷鄉土,配合社區文化發展理念,闡揚民族特色,建立現代與自我獨特的藝術風格。
四、透過國際文化學術交流,營造世界觀、國際化的學習環境,培養大格局的創作胸懷。
▲學制
大學學士班(設有日間部、進修部、在職班)
一、日間學士班:招收高中、職畢業生,參加大考中心舉辦之大考分發制學術科考試,及參加本校申請入學,錄取後於日間修業四年。
二、進修學士班:招收高中、職畢業有志書畫創作之學生,本校獨立招生,錄取後於夜間及週末修業四年。
三、二年制在職專班:招收三專及二、五專之本科及相關科系畢業生,本校獨立招生,錄取後於週五、六、日修業兩年。
研究所碩士班(設有日間部碩士班、碩士在職班)
一、日間碩士班:招收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生,本校獨立招生,錄取後於日間修業2年。
二、碩士在職班:招收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生,本校獨立招生,錄取後於週五、六、日修業3年。
博士班
招收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,取得碩士學位者,博士班修業年限2至7年。
▲課程與教學
大學學士班(設有日間部、進修部、在職班)
一、日間部:一至四年級,課程以水墨、書法、篆刻之創作與研究相關教學為主,學生修習132學分以上始得畢業。
二、進修部:一至四年級,課程以水墨、書法、篆刻之創作與研究相關教學為主,學生修習132學分以上始得畢業,於夜間及週六上課。
三、在職班:一至二年級,課程以水墨、書法、篆刻之創作與研究相關教學為主。三專畢業學生需修習60學分以上,二、五專畢業學分需修習80學分以上始得畢業,於週六、日上課。
主修課程:素描、國畫、書法、篆刻、畢業專題研究。
理論課程:中國美術史、西洋美術史、美學、藝術概論、色彩學、造形學...等。
選修課程:藝術專題講座、臺灣民間藝術、東方繪畫思想、現代美術史、繪畫材料學、書法概論、版畫基礎、版畫創作、水墨基礎、水墨創作、油畫基礎、動態素描、藝術管理、中國繪畫思想、造形研究、國畫工筆、重彩畫研究、裱褙研究、藝術評論、書法篆刻研究、當代繪畫思想課程...等。
系際選修:經有關系組同意,得選修該系、組專業課程...等。
研究所碩、博士班(設有日間部博士班、日間部碩士班、碩士在職班)
一、日間博士班:總學分要求36學分(含博士論文6學分),博士班研究生須經學位資格考試授予學位。通過後,始得提審論文,經博士論文口試通過後,方授予藝術學博士學位(PH.D)。
二、日間碩士班:本系碩士班必須修滿45學分(含碩士論文及畢業創作展共9學分在內);第一學年每學期學分下限9學分、第二學年每學期學分下限3學分(不包括碩士論文與畢業創作展),課程規劃則兼重創作表現與學理探研,研究生修滿規定學分數外,尚須通過畢業創作展審查及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審查通過後,始授予學位。
三、碩士在職班:本系碩士在職專班必須修滿45學分(含碩士論文及畢業創作展共9學分在內);第一學年每學期學分下限9學分、第二學年每學期學分下限3學分(不包括碩士論文與畢業創作展),課程規劃則兼重創作表現與學理探研,研究生修滿規定學分數外,尚須通過畢業創作展審查及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審查通過後,始授予學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