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/03/30 【比賽徵件】臺中市第28屆大墩美展

參賽資格:

  1. 從事藝術創作之國內外人士。 
  2.  不限參賽類別,但每類限送一件,同件作品不得跨類別重複參賽。 
  3. 參賽作品不得有抄襲、臨摹、代為題字、冒名頂替、損害他人著作權益等違反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規定,若有上開之情事者,除自負法律責任外,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其資格,自參賽隔屆起算 3 屆內不得參賽,已發給之獎金、獎座、獎牌、獎狀予以收回。 
  4. 參賽作品須為個人在109 年(含)以後之創作,曾在公開徵件比賽(學校除外)中得獎、入選之作品(含連作中之部分作品)不得參賽。 

版次性之藝術創作(如版畫、雕塑、數位藝術等),不因修改或局部調整即視為不同作品,不得重複參賽。

徵件類別:墨彩、書法、篆刻、膠彩、油畫、水彩、版畫、攝影、雕塑、工藝、數位藝術等11類。

參賽方式:(分初審、複審兩階段),作品不符本簡章規定者,不予審查。

初審:線上報名及紙本報名擇一

  1.  線上報名:請參賽者於 112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15 日上大墩美展官方網站(https://www.dadunfae.taichung.gov.tw/)完成報名,網站資料填寫、圖檔上傳不完全者不予受理。
  2. 紙本報名:
  • 送件表請詳細填寫個人資料(含切結書、個資聲明)及作品資料等,並將參賽作品照(圖)片請以光碟或隨身碟提供,每張檔案 2-5MB,檔案格式須為 JPEG 檔,檔名註明姓名及題目;未備齊資料或填寫不完整者,不予受理。
  • 備齊送件表暨作品照(圖)片之光碟或隨身碟等資料,掛號郵寄「407610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 99 號惠中樓 8 樓/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視覺藝術科」收,信封註明「參加臺中市第 28屆大墩美展○○類初審」。

簡章公告連結(送件表自行上網下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