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/07/17
【校外競賽】114年度(第45屆)全國書法比賽
114年度(第45屆)全國書法比賽實施辦法
壹【 辦理宗旨】發揚中華文化,推展書法教育,促進學習書法風氣,提升書法創作水準。
貳【主辦單位】中華民國書法教育學會、財團法人郭錫瑠先生文教基金會。
【協辦單位】蕙風堂筆墨有限公司
參【參加對象】
一、一般類
(一) 一般類初小組︰國小四年級以下。
(二) 一般類高小組︰國小五、六年級。
(三) 一般類國中組︰含公、私立國民中學。
(四) 一般類高中組︰含高職及五專前三年。
(五) 一般類大專組︰含大專、研究所碩士生
(六) 一般類社會組︰20歲以上社會人士。
(七) 一般類長青組︰年滿65歲以上者。
二、臨書類:
(一) 臨書類小學組︰國小各年級學生。
(二) 臨書類中學組︰含公、私立國民中學、高中、高職及五專前三年。
(三) 臨書類社會組︰含大專、研究所、社會人士
三、硬筆類:
(一) 硬筆類低小組︰國小一、二年級。
(二) 硬筆類中小組︰國小三、四年級。
(三) 硬筆類高小組︰國小五、六年級。
(四) 硬筆類中學組︰含公、私立國民中學、高中、高職及五專前三年。
(五) 硬筆類社會組︰含大專、研究所、社會人士
四、創意類:限年滿十八歲以上,不分組別。
肆【書寫內容】
一、
一般類、硬筆類、創意類以有關發揚中華文化、促進多元文化發展、增進族群融合之佳句、先賢格言,詩詞為範圍。
二、
臨書類:以臨寫下列碑帖為限,否則不列入評選。
(一) 楷書
《張猛龍碑》、《鄭文公碑》、《始平公造像記》、歐陽詢《九成宮醴泉銘》、褚遂良《雁塔聖教序》、虞世南《孔子廟堂碑》、柳公權《玄秘塔碑》、顏真卿《多寶塔》、《顏勤禮碑》、趙孟頫《玄妙觀重修三門記》。
(二) 行書、草書
王羲之《蘭亭序》、《集字聖教序》、智永《真草千字文》、顏真卿《爭座位帖》、趙孟頫《赤壁賦》(含前、後赤壁賦)、蘇東坡《寒食帖》、文徵明《岳陽樓記》、米芾《苕溪詩帖》、《蜀素帖》、孫過庭《書譜》、懷素《自敘帖》、黃庭堅《松風閣》。
(三) 隸書:《禮器碑》、《史晨碑》、《乙瑛碑》、《張遷碑》、《曹全碑》、《石門頌》。
(四) 篆書
《石鼓文》、吳讓之《吳均帖》、《崔子玉座右銘》、鄧石如《白氏草堂記》、《散氏盤》、《毛公鼎》。
伍【作品形式】
一、一般類
(一) 初小組︰四尺宣紙四開直式(約長70公分,寬35公分)。
(二) 高小組、國中組、高中組、大專組︰四尺宣紙對開直式(約長135公分,寬35公分)。
(三) 社會組、長青組︰四尺宣紙全開直式(約長135公分,寬70公分)。
二、臨書類︰一律四尺宣紙對開直式(約長135公分,寬35公分)。
三、硬筆類︰一律A4大小紙張(約長30公分,寬21公分,不限顏色),形式不拘。
四、創意類︰以平面作品為主,勿裝裱,尺幅形式不拘,但畫心不超過長140公分、寬70公分,不得小於70公分*35公分,參賽作品以1張為限。
五、一般類、臨書類一律以傳統毛筆直式書寫,不加標點符號,字體、大小不拘,作品須親自落款、鈐印(社會組、長青組務必用印,其他組別鼓勵用印)。學生落款包括姓名、校名、年級(以新學年度為準)。
六、硬筆類書寫工具以鋼筆、原子筆、鋼珠筆、簽字筆等為限,低小組(國小一、二年級)可使用鉛筆,不加標點符號,章法格式自由安排,亦可依照書寫內容自行界格。
七、硬筆類低小組、中小組限以「楷書」字體書寫(內容以28字為宜);高小組、中學組限以「楷書」或「行書」字體書寫(內容以28~56字為宜);社會組字體、字數皆不限。作品皆須親自落款(落款字體不拘,可蓋印章),學生落款包括校名、年級(以新學年度為準)、姓名。
八、參賽作品不須裱褙,作品經收件後概不退件,並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。若無法配合請勿送件。
陸【收件時間】中華民國114年9月1日至9月30日截止,以郵戳為憑。請勿提早送件。 報名系統將於9/1前於本會FB及網站(https://sites.google.com/view/cearoc)上公告並開放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