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/09/28
【獎學金公告】109學年度2學期碩、博士研究生成績優異獎學金申請公告
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美術學院書畫藝術學系
研究生成績優異獎學金辦法
96年10月22日系務會議訂定
97年9月18日97學年第一次系務會議修訂
一、本辦法依據本校「學生獎助學金管理辦法第四條之成績優異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目 的:為獎勵學業成績優異之同學發給獎學金。
三、對 象:碩博士班學生(不含在職碩士班)。
四、選拔時間:於每學期辦理一次,頒發獎學金5,000元。
五、選拔原則:
(1)學術著作、展演創作發表與學術研討會活動之參與。(20%)
(2)學業成績表現。(70%)
(3)系、所務活動参與及其他特殊貢獻。(10%)
(4)學習及生活行為有重大嚴重者,不列入參酌。
※本次申請學期為「109學年度第二學期」。
※學輔中心通知:申請對象以書畫藝術碩士班一名(不含碩士在職專班)、書畫藝術博士班一名(不含陸生-註1),各頒發獎學金新臺幣5000元整及獎狀乙紙。
請詳見附件檔案,欲申請之研究生請於110/10/4(一)前將選拔評分表及109-2成績單繳交至系辦公室(佳諭處)
由系辦統計後通知最高分者,再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學生本人存摺封面影本。
註1:依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第14條,中央機關及其所屬各機關(構)不得編列預算,提供大陸地區學生獎助學金。學校不得以中央政府補助款作為大陸地區學生獎助學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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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貼人:林佳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