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/06/27 【獎學金公告】本校112學年度優秀學位論文與創作奬遴選-113/8/20截止

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優秀學位論文與創作獎遴選辦法

 

第一條 為提昇本校研究生之研究水準,肯定及獎勵研究生撰著優秀畢業學 位論文與創作,特設置「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優秀學位論文與創作獎 遴選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
第二條 論文與創作獎頒發對象:為本校前學年度畢業研究生(含碩士及博士 生)。

第三條 論文與創作獎獎勵名額:各學院碩、博士生至多共三名(博士至多一 名)。

第四條 論文與創作獎之遴選由各學院組成「論文與創作評選委員會」,評選委員由各院自行籌組且聘任之校外委員需達總人數三分之一,各 學院召開評選會審核後推薦。

第五條 各學院於每年十月上旬前將論文與創作獎之推薦名單交由研究發展 處統整後上簽陳核。

第六條 論文與創作獎之獎勵措施如下:

一、獲得論文與創作獎之得獎人將頒發獎狀乙紙,碩士每名獎金壹 萬元、博士每名獎金貳萬元,經費由校務基金撥支。

二、得獎人繳交論文或創作專輯至本校圖書館時,於封面上方標示 「國立臺灣藝術大學( )學年度優秀學位論文與創作獎」。

第七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,陳請校長核定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申請資格:112學年度畢業之碩博士生

申請截止日:113820日(二)下午四點前提出申請,請交至系辦林佳諭助教處,逾時不候。

 

 

附件檔案:優秀學位論文與創作獎申請表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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