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/03/03
【獎學金公告】113學年度板橋南區扶輪社「傑出創作獎」申請公告
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書畫藝術學系113學年度
板橋南區扶輪社傑出創作獎辦法
一、宗旨:鼓勵書畫相關藝術創作、培育藝術創作人才
二、獎別:年度傑出創作獎
三、提供獎金單位:板橋南區扶輪社
四、承辦單位: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書畫藝術學系
五、獎學金名額及金額:
1、名額:三名
2、獎金:每名新臺幣貳萬元整
六、申請資格:
1.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書畫藝術學系(大學部)在學學生。
2.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.操行80分以上。
3.富創作力。
七、申請時間:114年03月20日(四)17:00止,紙本請交至享諭助教處,另外需將申請資料之電子檔寄至信箱,逾時不收。
八、申請辦法:請填寫申請表並檢附下列資料(電子檔請上本系系網最新消息-獎學金下載)
【初審】1.前一年學年成績單一份。
2.申請表一份。
3.創作報告一份(規格:A4大小;字數:一千至一千五百字)
4.作品五件,限兩年內作品,紙本一份(規格:A4大小,一件作品一頁,須註明作者姓名、作品名稱、創作年代、尺寸)。
5.另將申請表(word檔)教師推薦欄先不需填寫、創作報告(pdf檔)及作品五件之圖檔(jpg檔)寄至享諭助教信箱110099Andy@ntua.edu.tw,主旨請標示「參加113學年度板橋南區扶輪社傑出創作獎申請-班級、姓名」
【複審】初審入圍者需送三件作品複審(由系辦公室通知送件)
九、評審委員:由本系專任教師擔任。
十、頒獎:將於114年舉行授証典禮或擇定公開場合授獎。頒獎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十一、每年辦理結果函送板橋南區扶輪社。
十二、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,並知會板橋南區扶輪社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