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/03/11 【獎學金申請】115學年度板橋南區扶輪社傑出創作獎辦法

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書畫藝術學系115學年度

 

板橋南區扶輪社傑出創作獎辦法

一、宗旨:鼓勵書畫相關藝術創作、培育藝術創作人才

 

二、獎別:年度傑出創作獎

 

三、提供獎金單位:板橋南區扶輪社

 

四、承辦單位: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書畫藝術學系

 

五、獎學金名額及金額:

 

1、名額:三名

 

2、獎金:每名新臺幣貳萬元整

 

六、申請資格:

 

    1.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書畫藝術學系(大學部)在學學生。

 

    2.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.操行80分以上。

 

    3.富創作力。

 

七、申請時間:115年03月22日(日)17:00止,紙本請交至享諭助教處,另外需將申請資料之電子檔寄至信箱,逾時不收。

 

八、申請辦法:請填寫申請表並檢附下列資料(電子檔請上本系系網最新消息-獎學金下載)

 

【初審】1.前一年學年成績單一份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2.申請表一份。

 

3.創作報告一份(規格:A4大小;字數:一千至一千五百字)

 

4.作品五件,限兩年內作品,紙本一份(規格:A4大小,一件作品一頁,須註明作者姓名、作品名稱、創作年代、尺寸)。

 

5.另將申請表(word檔)教師推薦欄先不需填寫、創作報告(pdf檔)及作品五件之圖檔(jpg檔)寄至享諭助教信箱110099Andy@ntua.edu.tw,主旨請標示「參加115學年度板橋南區扶輪社傑出創作獎申請-班級、姓名」

 

【複審】初審入圍者需送三件作品複審(由系辦公室通知送件)

 

九、評審委員:由本系專任教師擔任。

 

十、頒獎:將於115年舉行授証典禮或擇定公開場合授獎。頒獎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
 

十一、每年辦理結果函送板橋南區扶輪社。

 

十二、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,並知會板橋南區扶輪社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 

 

附件 115學年度傑出創作獎申請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