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年「師生美展」延期徵件
一、交件規定:
(一)項目:水墨、書法、篆刻三類。
(二)件數:
1.大學日間部、進學班全體同學均必須參加。
2.一年級同學任選一項一件(含)以上參加,二、三、四年級每人必須交兩類以上,每類各以一件為限。
3.在職班一、二年級可自由參加,自行選項目送件。
(三)創作年代:均為入學後之創作作品。
(四)參加競賽作品須未曾參加校內比賽得獎(含入選)之作品。
(五)參加競賽作品如無落款或用印者,無法進入佳作以上之評選。
二、各類參展作品規格:
(一)水墨類:畫心長不得大於210公分、寬不得大於360公分。
(二)書法類:畫心長不得大於210公分、寬不得大於360公分。
(三)篆刻類:不得少於十方,最多以三十方為限(計算時不含邊款),裝裱完成最大尺寸以90×180公分為限。
三、初審上傳及複審交件時需檢附100-200字之創作自述,以供審查。
四、繳件方式:
(一)【初審】
1.繳交作品數位圖檔(解析度300dpi,容量1M以上)。
2.於系統開放指定時間內上傳作品pdf電子檔,將作品圖檔插入於初審送件表(附件一word檔),並另存成【pdf檔】後上傳,檔名請標註班級、姓名-作品名稱,範例:日書一王大明-午後。
3.填寫作品資料及上傳網址(google表單):
4.初審開放上傳時間:112年2月22日(三)上午9:00至112年2月27日(一)晚上22:00止
5.初審結果公告時間:112年3月3日公告(預計),請盡速將作品送裱。
詳情請參酌「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美術學院書畫藝術學系112年師生美展實施辦法」簡章
附件檔案: